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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年限為四年,修畢授予文學學士(Bachelor of Arts)學位,學期課表及課程大綱請至本校開課課程查詢。

  • 畢業應修學分數:128學分(國文學系大學部選課及畢業學分採計常見問題Q&A請點我(113.2.21修訂)
  • 校必修:28學分(請參閱本校共同課程修課之相關規定(詳見通識教育中心網站)
  • 系必修:72學分(自111學年度起);系必修:59學分(自113學年度起)。
  • 系選修:28學分(自111學年度起);系選修:41學分(自113學年度起)。
 其他說明:
一、非師資生修習系教育專業課程學分可計入系選修學分。
二、除重、補修外,系必修限當學年級學生修習,系選修不限學年級。
三、凡選修本系新增設開設科目(不限學期)一律採認為本系畢業學分。
四、修習系外開設科目至多採認 10 學分,相關說明,請點我

五、畢業前須通過資訊能力檢定畢業門檻:符合「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資訊能力檢定畢業門檻實施辦法」附表「資訊能力認證對應表」所列任一資訊相關證照或課程之檢定標準

 

113學年度-課程地圖

 112學年度-課程地圖

  • 備註:自111學年度起,書法(一)及書法(二) 各2學分/2學時改為系選修書法3學分/3學時,為師培生必修。國音(一)及國音(二) 各2學分/2學時改為系必修國音2學分/2學時。

學士班課程架構及畢業條件

113學士班課程架構暨畢業條件表(113.4.2) pdf
112學士班課程架構暨畢業條件表(113.4.2) pdf
111學士班課程架構暨畢業條件表(113.4.2) pdf
110學士班課程架構暨畢業條件表(113.4.2) pdf
109學士班課程架構暨畢業條件表(112.1.4) pdf
108學士班課程架構暨畢業條件表(112.1.4) pdf
107學士班課程架構暨畢業條件表(111.1.4) pdf
106學士班課程架構暨畢業條件表(109.5.12) pdf
 

學士班畢業學分自我審查表 

107學年度入學畢業學分自我審查表(111.09.30) pdf
108學年度入學畢業學分自我審查表(111.09.30) pdf
109學年度入學畢業學分自我審查表(112.08.15) pdf
110學年度入學畢業學分自我審查表(112.08.15) pdf
111學年度入學畢業學分自我審查表(112.08.15) pdf
112學年度入學畢業學分自我審查表(112.08.15) pdf
113學年度入學畢業學分自我審查表(113.04.11)

國文學系輔系與雙主修學分一覽表(112學年度(含)以前適用),請點我下載

國文學系輔系與雙主修學分一覽表(113學年度起適用),請點我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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